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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.卖书去
    明明刚刚才摆脱了“危机”她应该高兴才是,只是莫名的心中觉得哪里有些地方像是被针微微在戳刺的感觉,寻不到摸不着,却又偏偏存在着。

    宁采臣看着一旁碟子上的辣椒,嚼了一根,这回她倒不是因为困意才吃的。

    腌制过的辣椒,带着咸咸辣辣脆脆的口感,不算难吃,但是味道很是浓郁,咸辣感直接让她浑身冒气热汗,连喝了好几口冷水,才仿佛逃过了那味觉上的大轰炸。

    思绪也在短暂的放空后,重新凝聚起来,当下提起笔开始重新进行誊抄润色工作。

    这本狐妖客栈她预计写了大概有二十八万字,前前后后一共大概花了近两个月,纯手写,若是用现代的白话文和电脑她估计可以写的更快字数更多。

    这个时期的明代小说可以说是白话文体占据主导地位了。这本也用的是白话文体,其中掺杂着不少文言的用语。若是纯粹的文言体,她恐怕也写不了这样快速。

    书局里人并不是很多,店里伙计见来了客人,忙上前招呼。

    “这位公子,请问你想要什么类型的书籍?”

    “你家老板在吗?我找老板有点事。”

    伙计见是找老板的,当下仔细瞅了瞅她几眼,见她衣着寒酸,十足一个穷书生,当下立在原地也不动弹:“这位公子找我家老板有何事?”

    “我是来卖书的,你家老板见了,定会喜欢。”

    伙计见她手里提着一个篮子,撅着小嘴,让她进了屋里坐着,这才跑去了二楼。

    不多时,一个清瘦的中年人走了下来,中年人看起来大概四十多岁,带着方巾,下巴蓄者一缕长长的山羊胡子,穿着青色长衫,倒是有些像她记忆里的那个启蒙老师。

    老板姓贾,人称贾老板真秀才,这番称呼倒是颇有些趣味,他也接受的相当乐意。

    “听说公子是来卖书的?不知公子卖的是什么类型的书?”

    “卖的是志怪言情。”

    宁采臣将自己写好的文稿拿了一叠出来,书稿纸张他特地有编过页码,又用卡子卡好,当下贾老板便让伙计招呼茶水,也不多说什么废话,直接拿起了前十章仔细的翻阅了起来。

    看了前十章,又接着看了后面的十来章,这一翻看便从上午九点直直看到了十一点多,直至晌午饭点,才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老板当即留她下来用餐,餐后便是一轮询问。

    “公子文采斐然,想必这应该不是公子的第一本作品,敢问公子之前还写过书吗?用的什么笔名?”那文书的文风贾恒只觉得好似在哪里看过,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,这本书也无疑是一本好书,文字妙笔生花,剧情跌宕起伏,比起他最近连续看的几本书,要好上太多了,那些书实在是味同嚼蜡干涩不已。

    “在下之前确有写书,不多,只三两本,笔名晚来风。”

    “原来是晚来风,这本书写的很不错。”晚来风的几本小说传到郭北县城的时候他也有看过,怪不得感觉文风熟悉的很。贾恒多打量了她几眼,只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,曾经写出畅销作品的作者竟是一个不满弱冠的少年人,心下忍不住起年少有为来。

    虽然心中惊艳不已,但是同时作为一个商人,他还是将那份惊艳喜悦深埋心底。

    “不知晚公子愿意出价多少售卖此书?”

    “我觉得我写的这本书很好,甚至比前几本都要好。我若是说了我心中的价位,只怕贾老板不愿意和我合作了,不知道贾老板愿意出多少价钱来购买。”看着这整个书局的格调,宁采臣心中只觉得将这书局卖了也刚刚够一百两。她之前写的几本书最差的一本也卖了八十两银子。

    可是这里只是一个小小的郭北县城,并不是大城镇,经济有限,小小的书局只怕是付不起太多的价钱来。

    这本书若不是她现在急需用钱,她肯定会去京城的书局售卖的。

    贾老板犹豫了一下,他心中知道这本书的价值,只是他不敢保证这本书就真的可以畅销,不过有一点他倒是很清楚,她的手稿却是一个很值钱的存在:“贾某愿意出八十两银子,只是希望晚公子可以将这本原稿赠予在下。”

    宁采臣听着微怔了怔,随后恍悟,嘴角微扬了扬:“你想要,这手稿自然是给你了,贾老板可以随意处置。”

    以前她便有听说因为自己写的一手好字,手稿也被人竞相购买收藏,那时候她的手稿是随意赠送给别人的,并不以为意,毕竟手稿又不是字画之类。却没有想到还真的是有人喜欢收藏。

    “想不到晚公子如此爽快,希望以后还有机会继续合作!”贾老板见她答应把手稿送给自己,当下心中的兴奋溢于言表。晚来风的手稿在上流阶层也是竟相收藏的,他此番得了这手稿只要转手一卖,再加上这书的印刷售卖,无疑是稳赚不赔的买卖。

    宁采臣虽然心中估值比八十两多些,却也知道八十两是这书局老板能出的最多的稿费了。

    当下宁采臣揣着五张十两的银票,四张五两的银票,以及剩余十多两的散银子。八十两足有五斤重,她不可能揣这么重的金属大摇大摆的又在街上的。

    得了银钱,自然是先去成衣店换几件布料好些的衣服,随后再买些蔬果,纸张。

    拎着这些东西回到屋子里已是三四点钟,随即早早的洗漱结束以后,这才开始看起了四书,随后又连写了两篇策论。

    得了足够的银钱,生活也开始走向正轨,她也从日夜写书转变成了备考模式。

    只是这晚上聂小倩依旧没有出来,自从那晚她义正言辞的拒绝了她以后,一连十个晚上她都没有再现身了。

    白天一个人写字看书,晚上同样也是一个人写字看书,除了一些日常活动外出,她几乎都是一个人。

    这里的人她一点也不喜欢,除了必要的言语交流,她很少交际,一时间她反倒觉得自己越来越像燕赤霞了。

    有时候晚上写策论写的乏味时,她也颇有些想念有个人在身边说说话的日子了。

    那绣着并蒂莲的锦囊依旧在她的腰间悬挂着,日夜不离。

    聂小倩这些天不愿意出来,很明显应该还在生那晚的气,宁采臣很清楚她那晚上说的那些话,实实在在的狠狠戳了她的心窝子。

    可当她摸了摸那锦囊,想喊她出来时,还是忍住了开口喊她出来的念头。

    她若是被她喊出来了,那她又该如何面对聂小倩的情感,她没办法给出相匹配的回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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